继承公示(吕铭)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8 分享:

 

 

吕铭于2023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赵永娟、吕大志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兰州路南河锦绣·人和居41-17-2号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42300908号,广国用(2014)第4706号,建筑面积77.4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0.07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吕铭50%、赵永娟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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