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素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20 分享:

 

 

吴素珍 202212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祥峰、吴素珍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西侧两江嘉苑81-4-D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C030079号,广国用(2008)第1833号,建筑面积107.0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8.6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吴素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