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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赵鸿、吴建军)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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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鸿、吴建军
因保管不善,将
广利区国用[2015]第169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鸿 吴建军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