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樊培金、李武秀)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14 分享:


樊培金、李武秀于202211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拟将樊斌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421号高金.凤琴岚湾41-10-2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5549号,建筑面积84.5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56方米)转移登记为樊培金、李武秀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