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A幢7-3-1)
来源: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3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12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513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农支行

抵押权

510802012005GB00044F00010055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则天路嘉利.水岸花园A7-3-1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