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胡月珍2)
来源: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3 分享:
 

 

胡月珍于 20228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拟将胡月珍、李强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中新商城三区F2-6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改国用(2005)0807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23932号,建筑面积121.0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6.19平方米)转移登记为胡月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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