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中礼)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07 分享:

 

 

吴中礼于 20226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吴中礼、樊素琼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办事处南岸阳光61-14-4号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4270,建筑面积86.1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0.96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吴中礼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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