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韩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7 分享:

 

 

韩英20221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勇军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南环路名臣·杏园11-14-8号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2600795号、广国用(2015)第11241号,建筑面积72.9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82平方米)转移登记为韩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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