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国土地环告〔2022〕01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分享: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剑阁县鑫晶矿业有限公司剑阁县上寺乡元庆硅石厂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1. 剑阁县鑫晶矿业有限公司剑阁县上寺乡元庆硅石厂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