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何方元、张玉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12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2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487

何方元、张玉梅

预售商品房

510802008002GB00029F00180025

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兴安路普罗旺斯北区21-5-5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