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马继明、胡爱荣)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4 分享:

 


 马继明、胡爱荣于202112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胡爱荣、马鸿春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村十一组(力源公司生活区内)A32-2-1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72201057号,建筑面积62平方米;广国用(2015)6471,分摊土地面积11.44平方米)转移登记为马继明、胡爱荣按份共有(产权比例: 马继明50%、胡爱荣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