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易春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3 分享:

 


易春艳于202112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易元茂、黄学琼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荣馨小区E9-4-1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C048301号,建筑面积138.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尚未办理)转移登记为黄学琼、易春艳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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