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邓燕、邓泽宇)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0 分享:

 


邓燕、邓泽宇202112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拟将邓燕、邓刚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屏社区)莲花村366号广元天立学府华庭233-1-2号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建筑面积113.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7.35平方米)转移登记为邓燕、邓泽宇按份共有(邓燕75%、邓泽宇2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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