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黄照雄)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14 分享: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将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黄照雄继承的不动产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1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及时间: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周一至周四9:00-12:0014:00-17:00,周五9:00-12:0014:00-1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9-8622050

联系人:马桂均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黄照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二段区政府住宅楼1幢1-3-1号

510812100220GB

00026F00010006

房屋建筑面积140.97㎡、

土地分摊面积23.04

城镇

住宅

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