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1栋1-3-5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6 分享:

编号:202119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

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924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

510802011003GB00003F00010036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168号城北壹号1号楼1-3-5


公告单位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 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