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1栋1-3-5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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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19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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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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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
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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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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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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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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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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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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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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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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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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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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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02011003GB00003F000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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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168号城北壹号1号楼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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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