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杨红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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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玉于 2021年10月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杨红玉、莫海云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御锦湾7幢1-4-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2.0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020900178号,广国用(2015)第6273号转移登记为杨红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