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美林、李桦)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26 分享:

刘美林、李桦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210310133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美林、李桦

2021年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