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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刘双成)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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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登公示[2021]55号
刘双成
因保管不善,将
广房权证城F字第F018181号;广中区国用(2001)字第2201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双成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