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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乃珍)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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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登公
示
(2021)59号
何乃珍
因保管不善,将
广利区国用(2012)第955号、广房权证利字第C4145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乃珍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