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洪东、张瑾)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09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118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11100532

刘洪东、 张瑾

房屋所有权

510802010013GB00004F00020032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茗海苑住宅楼一层车库1-19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