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李勇)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4 分享:

李勇 20219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勇、魏克辛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比例:李勇50%、魏克辛50%)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南街210号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住宅楼23-6-9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4.4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2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7553,转移登记李勇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