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张舒A栋)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3 分享:

张舒 20219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勇军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上海路陵江御苑A7-5-3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6.0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0.0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2119号,广国用(2007)第2914转移登记为张舒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