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王成)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3 分享:

王成 20217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秀玲、王平林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下城壕都市广场11-8-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5.1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3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101401227号,广国用20152268号转移登记为王成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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