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姚爱华、姚建华、姚捍华、姚卫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3 分享:

姚爱华、姚建华、姚捍华、姚卫华 20217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姚寅、孙效蕴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新华街8号(纺织厂宿舍)333-2-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6.5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0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5542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904转移登记为姚爱华、姚建华、姚捍华、姚卫华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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