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邢红未办证书)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0 分享:

邢红20217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邢红、张安保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雪峰大道东侧卓新·欧锦城41-29-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3.1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84平方米,该产权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现转移登记为邢红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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