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示(尹红、尹华27-28)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9 分享:

尹红、尹华 20217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赠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尹世明、李桂英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小西街新福花园2127-28营业房一套,建筑面积80.2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0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7377号、广国用(2002)字第1477,转移登记为尹红、尹华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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