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万英、王春学)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2 分享:

杨万英、王春学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12)字第56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万英、王春学

2021 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