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玉瑾)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2 分享:

杨玉瑾 20217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宝芹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20厂)43栋3-1-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40.9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4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0500506号、广国用(2015)第10487号,转移登记为杨玉瑾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