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郭庆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3 分享:

    郭庆杰20216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郭凤良、唐碧元、郭庆杰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快乐村三组广元碧桂园二期3栋1-14-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5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转移登记为郭庆杰、唐碧元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比例为郭庆杰67%、唐碧元33%。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