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林)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2 分享:

王林 20216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仕元、华燕清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东街食品公司宿舍2幢4-4-7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6.0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8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房改)字第9900576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10378号,转移登记为王林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