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许瑞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5 分享:

许瑞莲20216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许瑞莲、杨乐成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8栋2-1-4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6.0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4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1003号。转移登记为许瑞莲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