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刘新伟)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8 分享:

 刘新伟 20216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新伟、李志南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585号广播局综合楼1-11号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37.4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6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20660、广国用(2005)第4059号,转移登记为刘新伟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