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徐继军)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1 分享:

徐继军 2021年5月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牛素珍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10栋1-1-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2.9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3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5865号,转移登记为徐继军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