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邓光银C02962)
来源: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8 分享:

邓光银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C029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光银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