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郑红军)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6 分享:

郑红军 20215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郑恩富、靳秀玉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下西办事处利州西路百货公司宿舍35幢1-4-7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4.1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4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3951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2139号,转移登记为郑红军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