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毛婧、白云方)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5 分享:

毛婧20215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毛东成、白云方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蜀门南路205号(中广投资公司)1幢1-6-18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3.3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Fc04030号、广国用(2007)第5005号。转移登记为毛婧、白云方按份共有,共有比例为毛婧50%、白云方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