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夏梦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9 分享:

夏梦玲2021050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夏清智、但文萍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六〇四地质队住宅楼)10栋4-6-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4.4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2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3271号、广国用(房改)字第9802322号转移登记为夏梦玲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