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黄明秀)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7 分享:

 黄明秀 20215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黄明秀、肖远杨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六〇四地质队住宅楼)5栋1-4-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7.4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6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3129号,广国用(房改)字第9802216转移登记为黄明秀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