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孙靓、孙红)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4 分享:

孙靓和孙红20215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刘青旭、孙荣康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12厂93-1栋1-3-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8.3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5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2200185号、广国用(2015)第8733号。转移登记为刘青旭、孙靓、孙红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