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青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人广场2幢1-19-2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0 分享:

编号:202108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

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274

四川青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

510802010018GB00008F00010120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都市名人酒店·名人广场21-19-2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