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谢开贵)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08 分享:

谢开贵 202105月0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祖秀、谢开贵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20厂)89栋2-5-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6.8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0603083号、广国用(2015)第9500号,转移登记为谢开贵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5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