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作废公告(李广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30 分享:

编号:202108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广房权证城字第(95D40

李广新

房屋所有权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35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