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鹿中堂)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9 分享:

 鹿中堂 20214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罗琴书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邮政局住宅楼23幢2-3-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8.0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4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12055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3370转移登记为鹿中堂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