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泽厚)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1 分享:

王泽厚 20214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泽厚、赵秀兰按份共有(王泽厚50%、赵秀兰50%)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进修路四川煤田地质公司一四一队1幢2-4-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7.8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7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3097号,转移登记为王泽厚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