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蒋明忠、蒋素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1 分享:

编号:202107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940

蒋明忠、蒋素华

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

510802011003GB00003F00020099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168号城北壹号2号楼1-20-5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