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9 分享:

编号:202107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A2-1058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房屋所有权

510802013004GB00009F00010013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利州西路三段116号住宅楼

2

广房权证城A2字第0456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房屋所有权

510802013004GB00009F00010014

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利州西路三段116号综合楼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