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丽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2 分享:

赵丽蓉 20214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蒲祥春、赵丽蓉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73号(纺织厂宿舍)59幢1-6-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1.7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5733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424转移登记为赵丽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