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红燕)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2 分享:

王红燕 20214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泽珍、王琼林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下河街嘉华苑A1幢1-5号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31.8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17048号、广国用(2011)第4246号,转移登记为王红燕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