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玉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8 分享:

赵玉美 20214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罗万成、赵玉美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广元市供排水公司2栋2-4-7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2.8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3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21542号、广房改国用(2011第643号转移登记为赵玉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