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孙广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8 分享:

孙广明 20214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孙广明、刘建凤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北街中大商场北楼1幢1-7-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1.8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9.7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10991号、广国用(1999)房改字第03227号转移登记为孙广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1年4月8日